113碩士學分班 新班招生中

學分班專屬優勢:

  1. 依專班學員需求,彈性安排六/日或平日晚上授課。
  2. 依學員所在區域,選擇我們開辦之課程。
  3. 每學期碩士學分可修習上限9學分/學士學分班可修習上限18學分;每學分至少18小時課程安排,修讀期滿成績符合規定,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學分班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4. 通過入學考試,取得學分得依規定辦理抵免。抵免後在校修業期限依教育部規定。

113-1碩士學分班

碩士學分班修讀資格

  1. 大學畢業
  2. 三專離校2年以上,二專或五專離校3年以上
  3. 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者

二年制學士學分班

二年制護理學分班修讀資格

  1. 國立公立或已立案私立護理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者
  2.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護理專科以上學校之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者
  3.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資格者(限護理相關學科系)
  4. 須符合上述學歷資格其一,並具備相關工作經驗